道路交通类案件的调解工作,是涉及心理、法理、语言、逻辑、教育等多学科领域的一门综合艺术,要掌握实属不易,海港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会)的调解员对案子进行调解的前提就是要掌握所需要调解案件的案情,搞清楚双方责任过错与承担责任的比例,抓住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软肋”,“暗示”当事人,使双方都能互谅互让,达成和解。所以在了解事故经过的时候,不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要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对待事故双方,倾听双方不同说法,正确客观对待事实是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的第一要素,有利于达成和解。
李梦(化名)驾驶小客车在西外环与骑电动车的何有(化名)发生碰撞,造成何有死亡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李梦内心极度恐惧,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首先想到了逃逸。不久后李梦归案,其家属来交调会申请调解,由于当事人的逃逸行为让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情绪非常激动,声称少于80万绝对不行。交调会工作人员通过走访了解到,肇事司机李梦结婚没多久,有一个4个月大的孩子,车是借的而且房子都是租住的,几乎没有积蓄,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生活很困难,但是认错态度非常诚恳,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赔偿受害者家属,因为肇事逃逸,只能得到保险公司交强险最高12万元的赔偿,离受害者家属的要求差距很大,调解工作有一定的难度。
在这种情况下,交调会的调解员及时注意引导事故双方在认识和考虑利害关系时,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即劝导双方当事人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退一步思考一下,也要设想对方是怎样考虑他的利益,因而在决策和解之前,就要互相“相让”和“想到”,才能促成最大程度上保证双方利益,于是调解员反复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一方面将受害方家庭的实际情况让肇事方知悉,死者是家里的顶梁柱和主要经济来源,这种突然的变故无疑是晴天霹雳,不仅给家属带来的巨大的精神伤害,并且连基本的生活都陷入了窘境,另一方面又要跟受害方阐述肇事方的困难,将肇事方的家庭情况反馈给受害方,刚开始受害方并不接受,抵触情绪很大,调解员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劝导、安慰,反复做工作,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应该要好好生活,才是对死者最好的告慰,不能义气用事,因为一时的气愤而失去理智,最终,经过长达3个半月的工作受害方终于松口,同意坐下来重新商量,并于2015年3月份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以58万余元达成调解。
人民调解工作要从双方的利益要求出发对双方的心理进行分析,要密切关注双方的想法及忧虑,对双方的态度、赔偿要求先行了解,把会影响调解的症结先找出来,并尽量在调解之前以聊天、讲事例、倾听等方式,缓解双方矛盾和冲突,使在调解当中双方都能理智对待,并有情、知法、有理,这样才能晓之以理促成双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