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宣讲会,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会作重要讲话。全国各级法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各个分会场参加会议。海港区法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海港区法院分会场收听收看了此次会议。
会上,沈德咏常务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的背景及会议概况,阐述了此次人大会议对于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意义。随后,周强院长作重要讲话,指出,第一,此次全国人大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国各级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国际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第二,“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全国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对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尤其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可能引发的风险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做好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和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五大领域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第三,结合此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要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来抓,在此基础上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而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正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2016年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国各级法院要坚持做到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自觉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重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十三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强有力的法治基础。
会后,海港区法院刘光明院长强调,各部门负责人回去后要抓紧时间召开庭务会,确保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名干警,做到学习深入、领会深化、贯彻到位,要让每名干警认识到其肩负的重要使命,从而强化其服务大局、服务改革的意识,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