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推进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和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改善村居村貌和人居环境、规范村庄建设管理,促进村庄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海港规划分局坚持“三原则”确保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编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目前,已完成18个村庄的初步规划方案。一是坚持科学适用的原则。深入各村,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等形式,全面收集基础资料,掌握村庄的实际情况和村民的真实需求,找准村庄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村民生活和村庄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尊重村庄与自然环境及农业生产之间的依存关系,重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体现田园风光、乡村风貌,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防止千户一面、千村一面和城乡空间形态趋同化。三是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尊重村民在生产、土地使用和农房建设上的主体地位,整治措施和项目要求符合村民需求。在规划调研中,通过“面对面”的形式向村民征询意见,动员村民积极参与规划设计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