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建设中,海港法院积极把握好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四条建设途径,努力营造深厚的文化氛围。
海港法院把精神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灵魂,激发广大干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是明确目标,提炼海港法院精神。将“厚德崇法 明理致公”确定为院训,作为全院干警的行为准则和目标追求,使全院干警在思想上高度一致,行动上高度统一。二是开展多种文体活动。该院成立了球类、演讲、摄影等协会。在妇女节、青年节和春节及业余时间,院相关部门经常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陶冶干警的情操,引导健身兴趣,同时也让干警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适宜的放松,以便更好地投入工作。
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海港法院不断完善队伍管理、行政管理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了审判业务、队伍建设、政务管理等39项制度规范,并编撰成《规范性文件汇编》,同时引入审判管理操作系统,实现了网上立案审批、网上分案、网上归档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实现了法院文化软管理与制度硬管理的有机结合。
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为展示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该院在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方面,一是规范司法礼仪。从服饰着装、待人接物、法槌使用、文明用语等点滴做起,规范干警司法行为,使干警时时处处体现公正、高效、廉洁的职业特征。二是规范司法行为。各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员,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及时了解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强化落实各项规范,促使干警规范行为方式,培养良好习惯。
在物质文化建设方面,一是完善人性化的司法设施。坚持开放式办案大厅,设置饮水机、便民座、导诉台等便民设施,提高了法院工作亲和力。二是加强文化烘托。在办公区和审判区建成文化长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分区展示不同文化内容;在干警办公室门口墙上设置个人信息公示牌,在办公桌上设置廉政格言警示牌,大力烘托深厚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