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0日,海港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省级文明城区”工作部署会,部署2016年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全区涉及创建任务的76家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文明、和谐、幸福、向上的标志,不仅可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更能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传播正能量。要充分认识创城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力以赴,全民动员,以决战决胜的信心迎接各项考评。
会议强调,要直面问题,攻坚克难,通过创城把城市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对标梳理,查找短板,对照《海港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省级文明城区工作任务分解》,一项一项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突出重点,迅速整改,切实抓好城市环境卫生,切实抓好市政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扎实推进文明窗口、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集体创建活动,把文明风尚传递到社会每一个角落。要提高标准,保证质量,按照“精、细、深、实”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把工作成果体现在创建成效上。